科学研究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实验室管理制度 JSAKY/ZD000:2013
实验室管理制度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2013-1-16发布 2013-1-16实施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发布
目 录
序号 | 文件编码 | 文件名称 |
1. | JSAKY/ZD001:2013 | 实验室检测的管理制度 |
2. | JSAKY/ZD002:2013 | 实验室防火及应急安全措施 |
3. | JSAKY/ZD003:2013 | 实验室应对停电、停水的保护措施 |
4. | JSAKY/ZD004:2013 |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
5. | JSAKY/ZD005:2013 |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6. | JSAKY/ZD006:2013 | 实验室毒剧品管理制度 |
7. | JSAKY/ZD007:2013 | 有毒化学物质的使用、储存和处理 |
8. | JSAKY/ZD008:2013 | 外来科研人员管理制度 |
9. | JSAKY/ZD009:2013 | 设备管理制度 |
10. | JSAKY/ZD010:2013 | 设备购置操作规程 |
11. | JSAKY/ZD011:2013 | 检验测试用仪器与设备管理程序 |
12. | JSAKY/ZD012:2013 | 分析仪器购置、验收、验证、使用、保管、降级、报废办法 |
13. | JSAKY/ZD013:2013 | 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
14. | JSAKY/ZD014:2013 | 分析仪器使用、维护、保养、保管制度 |
15. | JSAKY/ZD015:2013 |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
16. | JSAKY/ZD016:2013 | 化学试剂储存管理的基本要求 |
17. | JSAKY/ZD017:2013 | 标准液管理规定 |
18. | JSAKY/ZD018:2013 | 滴定液管理规定 |
19. | JSAKY/ZD019:2013 | 现场工作制度 |
20. | JSAKY/ZD020:2013 |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 |
21. | JSAKY/ZD021:2013 | 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
22 | JSAKY/ZD022:2013 | 天平室管理制度 |
JSAKY/ZD001:2013
实验室检测的管理制度
目的:对实验室检验的管理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使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更加规范。
操作步骤:
1 内容
1.1 实验室检验工作制度
1.1.1实验室检测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穿工作服、工作鞋、帽,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帽离开实验室,实验中要认真负责、细致、准确、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2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无污染,不得大声闲聊,不准洗凉个人衣物,禁止吸烟。
1.1.3实验室内不准私人会客,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1.1.4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书刊资料等要建帐登记,专人保管,使用时应有登记手续。
1.1.5 精密仪器有专人保管,严格执行使用登记手续,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1.1.6 使用各种仪器须熟悉和严格执行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用毕要清理,复原登记。
1.1.7实验室内的试剂试药要定位存放,标记清楚,摆放整齐;毒性试剂的请领使用与管理,应按毒性试剂管理办法执行。
1.1.8 配制滴定液应作详细记录,注明配制及标定日期、室温、浓度或校正因子(F值)、配制者、标定者、复标者,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方可使用,并应按SOP的要求贮存和定期进行重新标定。
1.1.9 实验用定量玻璃容器应按规定方法进行检定、校正值应在仪器上标记或记在记录本内。
1.1.10 实验用冰箱、冰柜中不准存放食品。
1.1.11 不准由下水道排放引起堵塞的杂物以引起污染、腐蚀的废试剂。
1.2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1.2.1 检测人员要熟悉质量检测室及周围环境,清楚水闸和电器开关的位置,了解消防工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事故,可立即采取措施。
1.2.2实验室各类化学试剂要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试剂应在远离明火低温处存放,数量不宜过多。
1.2.3 严格安全操作。使用毒性试剂,必须有第二人在场进行校对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易燃试剂进行易爆实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或适当的场地操作。明火操作必须远离易燃、易爆试剂,选择安全场所,并采取保护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
1.2.4 凡进行加热回流、蒸馏、消化、高压灭菌等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2.5 检测人员不得擅自改动供电线路,确因工作需要可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派人。
1.2.6 各种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1.2.7 非工作时间需在实验室内工作时,必须填写“实验室加班申请表”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对实验室安全负责。
1.2.8 各种试剂容器要带有书写清楚的标签。
1.2.9实验室应备有消防与安全急救措施。
1.2.10实验室要设值日人员,负责卫生与安全事项,下班时对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后方可离开。
1.3 样品检测的制度
1.3.1实验室取样时应和对品名、编号、数量后,按取样规定取样,并作取样登记。
1.3.2 常规检测以卫生部标准等法定标准为检测依据。
1.3.3 样品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的人员检测,学员或实习生可在带教人员指导下承担力所能及的检测工作,但不得独立出具检测报告书。
1.3.4 检测员接受样品后,首先对请验单与样品的编号、数量、日期、检测项目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并按要求记录。
1.3.5 检测结束的复验,应由检测人员申述理由,查找原因,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项目或结果处于边缘的项目,除另有规定以一次检测结果为准不得复试者外,应予复验,由检测者分析原因,报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必要时负责人可指定他人进行复验。
1.3.6 在检测过程中需要增减项目或改变检测依据及方法时,经技术负责人确定后方可进行。
1.3.7 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按原始记录要求,如实记录,应严禁事先记录和事后补记或转抄,逐项进行核对,再由另一名检测人员进行核对。
1.3.8 检测人员应按规定的检测周期完成检测任务。
1.3.9原始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归入检测报告存档。
1.3.10 检测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方可盖章发出。
JSAKY/ZD002:2013
实验室防火及应急安全措施
1、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负责。
2、实验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防止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3、检测检验中心的每个实验室都应按规定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或器材,指定专人按照规定时间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
4、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存放处应设置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保管;实行领用、登记及清退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
5、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6、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7、电炉、电烘箱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上(不得产生明火),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
8、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要有安全通道;实验室房间应设置遮阳板或难燃窗帘;实验台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在实验中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接地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9、如遇火情或发生燃爆事故,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立即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0、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火、做饭。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设施,使室内温度、湿度及空气清新度满足实验要求。
11、下班时和节假日前,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水、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JSAKY/ZD003:2013
实验室应对停电、停水的保护措施
1、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负责。
2、实验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应对停电、停水的安全措施。
3、接到相关部门有关停电、停水的通知后,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对有关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或维护,保证在停电、停水期间不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事故。
4、对于未接到通知的突然停电、停水事件,实验室应事先准备好应急预案,在突然停电、停水时能够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5、对于重要的仪器设备或进行重大的不可间断的实验检测项目时,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确保实验检测检验的安全顺利完成。
6、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7、下班时和节假日前,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水、关窗、锁门。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来电时发生意外。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并做好安全记录。
JSAKY/ZD004:2013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服务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规程,新到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常识。各项实验要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研究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定期检查实验室的防火、防毒、防爆、防盗、防破坏以及卫生情况,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一切行为。
三、仪器设备使用时,要检查供电设施,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室内私自乱拉电线和超负荷违章用电。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分类储存,加强管理,专人保管,必须建帐登记和有消耗记录。严格申领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实验中,要熟悉这类物品的特性及有关知识,严格规范操作,妥善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实验室酸、碱类腐蚀性物品应避开易腐蚀的物品存放,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保持库房和实验室内良好通风。放射性物资要按规定存放,并涂有危险警示标志。实验室中的腐蚀性废液和放射性废物应倒入制定的“三废”贮存器内,按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严禁乱到乱扔。
六、实验室保持清洁,仪器设备及各类物资要专人管理,做到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七、实验室内或走廊内必须备有消防器材,进实验室时要先明了消防安全有关知识、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或其它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八、实验完毕后,实验技术人员应检验仪器设备,整理实验仪器和实验器材,做好试验记录和室内卫生,离开实验室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等设施。
九、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损伤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公安处、资产管理处报告,经院有关部门鉴定后,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场所及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十一、实验室使用电加热器具,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
十二、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十三、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妥善处理。
十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爱护国家财物,节约用水、用电和药物。离室之前要打扫干净,并检查门窗、水、电、气,正常后方可关门。
JSAKY/ZD005:2013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实验室是用水、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试剂集中的场所,必须制定严格管理制度,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 职责
1.1实验室主任对安全全面负责。经常进行安全督察,组织安全检查,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1.2实验员负责水、电线路、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设施安全检查。
1.3各科实验负责人负责本科的化学药品、水电气、门窗的安全。
1.4实验员负责试剂、药品,特别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
2. 工作程序
2.1 安全操作规范
2.1.1检测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2.1.2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2.1.3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操作人员不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
2.1.4各种安全设施不许随意拆卸搬动、挪作他用,保证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2.1.5操作人员要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维护知识,熟悉水、电、燃气、气压钢瓶的使用常识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精心操作。
2.2 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
2.2.1化学试剂、药品中凡属易燃易爆,有毒(特别是剧毒物品)、易挥发产生有害气体的均应列为危险物品,严格分类,加强管理,专人负责。
2.2.2建立详细帐目,帐、物、卡相符,专人限量采购,入库检查。
2.2.3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有毒物品放入专用加锁铁柜内,注意通风。
2.2.4剧毒物品(氰化物、砷化物等)应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2.2.5领用时应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用多少领多少。操作室内不宜大量贮存危险物品,不许存放剧毒试剂。
2.3 三废处理
2.3.1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2.3.2实验室产生的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处理。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2.3.3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2.3.4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并由综合管理科交环保部门处理;浓度低的经适当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即可排出。一切废液(物)不宜存放过长时间。
2.3.5含菌废液消毒后处理。
2.4 安全管理
2.4.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应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2.4.2经常检查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认真整改。
2.4.3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不得挪动,有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消防器材。
2.4.4由本单位安全员定期检查电路,防止元器件老化、损坏造成事故。移动、检修带电设备应切断电源。电路(线)电器设备故障应由专人检修。
2.4.5各个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室水、电、气、门、窗的安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
2.4.6苯并芘检测所用的物质由专人保管,废液集中保管理处置。实验员在操作时应有专门的工作服,并使用一次性用具。禁止穿戴工作服及其它防护用品离开苯并芘实验区。
2.4.7乙炔气、氩气、氮气等高压气体钢瓶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4.8使用电梯者要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把超重、超大的物件带入电梯。注意使用安全。
2.4.9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2.4.10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当事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科、站负责人。站长及时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4.11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后还应提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JSAKY/ZD006:2013
实验室剧毒品管理制度
目的:做好实验室砷化物、氰化物、汞化物、磷化物、其它剧毒物品的管理。
操作方法:
1. 剧毒物品的申购
依据生产品种计划和库存情况,由实验人员作出购买计划单,报质量部经理批准。购买执行《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购买时必须两人在场。
2. 剧毒物品的验收
2.1.剧毒物品保管员由实验人员授权2人担任,负责剧毒物品管理工作。
2.2.保管员验收
2.2.1.两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的一致性。
2.2.2.检查毒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无渗漏、无启封痕迹、称定重量,以上有一项不合格,保管员有权拒绝接收。
3. 剧毒物品的贮存、保管
3.1.剧毒物品须置于双锁柜中贮存,分类编码排放整齐。
3.2.双锁柜应由两位保管员各有一把锁的钥匙。
3.3.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剧毒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人员。
3.4.氰化物严禁与酸混存,若发生火灾,不能使用酸碱或泡沫灭火器,可用砂土灭火,灭火时应戴防毒面具。
3.5.不准在剧毒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吸烟,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 剧毒物品的领用发放
4.1.使用者两人领料,两位保管员发料,入出数量必须相符合。剩余物品密封退回保管员处。两位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存入专用贮柜保存。
4.2.保管员填写《化学试剂(剧毒品)领用记录》,双方签字认可。记录保存至毒品用完后5年。
5. 剧毒物品的销毁
5.1.使用完毕后的剧毒品内包装材料或剩余品严禁擅自丢弃,必须交保管员统一管理,填写《剧毒物品销毁记录》申请销毁。剧毒品及其内包装材料销毁由质量部经理批准后,指定四人按批准方法销毁,两人销毁,两人监督。
5.2.销毁方法
液体统一倒入废液缸,定期与有毒固体物料(如包装材料等)一起在厂外远离水源及居住区处挖坑深埋。
5.3.销毁须严格记录,归档保存至销毁后10年。
JSAKY/ZD007:2013
有毒化学物质的使用、储存和处理
1.目的:建立一个有关使用、储存和处理有毒化学物质的规程,确保化学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操作。
2.范围:各实验室。
3.责任:所有实验人员。
4.内容:
4.1储存、使用、制备有毒品必须有两个人同时执行,一是检验室领导,二是分析人员,并且做到专柜、专帐、双锁、专人保管。
4.2使用化学有毒品,须通知保管员。打开安全储存的橱柜,取出所须用量的化学有毒品,剩下的必须放回原处。保管员必须在专门的帐目上做好记录,并签上使用者的姓名。
4.3在室温易蒸发的挥发性固体或液体必须放在冰箱里储存,以防蒸发。
4.4如发现瓶子泄漏、包装损坏等问题,分析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4.5易挥发、易溶的有毒物质的清除必须首先于密封容器中集中起来,再向上级提出清除建议。
4.6在有毒化学品的检测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必要时要戴上橡胶手套、防护目镜和穿上防护服,在使用特殊的毒物时,必须穿上橡胶鞋、戴上防毒面具等。
4.7当试验完毕,被使用的剩余的有毒物,以及它们的反应产物必须经初步处理后倾入安全可靠的封闭的容器里,然后集中统一处理。剩余的化学有毒物和它们的反应物严禁倒入下水道。
JSAKY/ZD008:2013
外来科研人员管理制度
1.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本单位科研人员、研究生及外单位有需要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2.实验室将定期集中组织申请人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
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如下:简单实验技术和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同位素和有毒实验材料的安全操作;实验室日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维护;重大安全隐患教育,主要有:安全使用水电气,防火防盗防事故;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则;违纪违规处罚规定等。
4.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不得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6.不准在实验室计算机上玩游戏、浏览非法网站或观看无关音像制品。不准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
7.保持室内整洁,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8.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9.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10.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停气,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工作人员查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1.对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13.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前,清理、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交还实验室的所有财物、准入证、钥匙,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审核并签名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JSAKY/ZD009:2013
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实验需求。
操作规程: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并按仪器设备的不同类别和档次分别建卡入帐。专管人员要将固定资产帐、卡在每年的五至六月份与实验管理科核对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确保实验需求。
2、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万元以上仪器技术资料要齐全包括:操作规程、说明书、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及维修记录等;并定期对其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完好率及使用率。
3、实验过程中损坏仪器设备统一登记,由实验室负责维修。
4、使用与借用原则:
1)实验室仪器设备仅供科研之用,一般不外借,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外借。
2)特殊情况下,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可以外借,借期不超半年(以不影响实验为准),严格执行登记手续,过期由借出者负责要回。
3)五千元以上仪器一律不外借,但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专管人员指导下在本实验室使用并登记。
4)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并携出院外时,必须经实验管理科同意。
5、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及拆改的条件及审批
1)使用年久或其它某种原因致使主要部件已经损坏或遗失无法使用且无法修复者(报废)。
2)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属于淘汰或禁用的产品(报废)。
3)修复费用超过或者接近原值者(报废)
4)由于意外的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不能修复者(报损)。
5)虽可使用,但因工作需要,须永久拆散改作它用而变更原形者(拆改)。
6)由实验室专管人提出《报废、报损申请表》,按价值不同呈报有关部门审批及鉴定,最后将鉴定表送交实验管理科及财务,调整帐面(审批)。拆改也依此类推办理。
6、鼓励改进和自制仪器设备,若对实验和科研工作有明显效果,使用一年后经本实验室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和审查,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JSAKY/ZD010:2013
设备购置操作规程
目的:为了规范设备的正常购置,确保设备能及时、准确、安全到位,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1 设备购置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需要,填写请购单。
2 经批准后,经过市场调查,确定购买厂家和价格,签定购买合同。
3 所购设备由请购人验收,应对仪器各性能指标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4 所购设备验收后交由保管员检查,保管员应在入库物品专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所购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购买日期、存放地点、购买人、验收人。
5 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经设备管理人员登记并佩挂仪器登记牌、状态牌及设备使用记录本后,由实验室负责人从保管员处领出后,按规定放置于相应位置。
6 购置设备的合同、说明书、维修卡等及时交由档案室存档。
JSAKY/ZD011:2013
检验测试用仪器与设备管理程序
目的:检验测试用仪器与设备
操作规程:
1.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1凡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由专人专柜管理。
1.2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购进日期、价格、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入厂后计量校正记录及合格证、安装位置、使用记录等。
2.仪器设备的管理
2.1精密仪器(包括分析天平)应避光单独放置,并与化学检验室隔开,防止腐蚀性气体和水气腐蚀仪器设备,同时室内应恒湿恒温(温度:15—25℃,相对湿度:≤75%)
2.2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从事的分析操作相适应,并经过验证,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如原有精度经有关部门鉴定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检修、更换或在设备动力科办理报废手续。
2.3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制定使用SOP,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仪器性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检验设备、仪器运行记录》。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做好检修记录。
2.4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由设备动力科计量员负责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定期校正。超过校正期的仪器、检验员有权拒绝使用。
2.5仪器设备均应挂上状态标志卡。
3.计量管理
3.1实验室计量管理员(兼职)由符合资格的人担任,技术上接受设备动力科指导。
3.2计量管理员建立实验室计量仪器台帐。
3.3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检定,保证周检率100%,并将检定合格证贴于计量器具明显位置。
3.4检验员在书写原始记录、报告书,必须按法定计量单位计算和书写。
3.5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超周期的计量器具,检验员有权拒绝使用,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3.6计量员有权监督制止不合格计量器具的使用。对不合格而降级也不能使用的计量器具,挂上停用标志,同时作报废处理,并在设备动力科办理报废手续。
JSAKY/ZD012:2013
分析仪器购置、验收、验证、使用、保管、降级、报废办法
1.目的:建立分析仪器购置、验证、验收、使用、保管、降级及报废的管理办法。
2.范围:各实验室。
3.责任:所有实验人员。
4.内容
4.1仪器设备的请购
4.1.1科室与车间需添置更新价值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填写仪器设备请购单,部门主管签署送分管总经理。仪器设备请购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参考价格、申请理由等,请购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专题报告。
4.1.2分管总经理接到仪器请购单后,与计量室对仪器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进行审核,批准后交供应部门办理购置手续。进口仪器需按规定向上级申报,经批准后,再行办理订购合同。供应部门对采购的仪器设备不熟悉时,应请求使用部门派人协助采办。
4.1.3按计划采购的仪器设备应连同发票及时交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计划和发票逐件验收,登记固定资产帐,并分类入库。
4.1.4领用仪器设备,必须凭部门主管签名的仪器设备领用单,保管员将领用单装订成册妥加保管备查。
4.1.5仪器设备从仓库发出后由领用科室负责保管,如仪器损坏应及时登记并报告部门主管、供应科,必要时报告总经理,酌情处理。
4.2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仪器设备到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到手续,由部门主管确定专人负责开箱验收,安装调试进口仪器应按有关验收规定。
4.2.1开箱前的准备 在所定购的仪器设备到货之前,应充分作好技术和实验室的准备。验收人员应对仪器性能有充分了解,并仔细阅读有关资料。使用或调试仪器的实验室应符合仪器所要求的技术条件,这些条件一般包括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电源的负荷及电压的稳定情况,仪器运转所需要的附属设施,如实验台、钢瓶、冷却水、通风或空调设备等,以及调试仪器所需的试剂。
4.2.2开箱:仪器到货时,应放置在合适的地方并仔细检查货箱外部,确认仪器在运输过程中没有破损。如果包装有明显破损,应在有关部门作见证后通知厂家,然后再行开箱。
4.2.3清点:开箱后,应根据定货合同、装箱清单及仪器应带的标准附件,逐一清点包装箱内的物品,检查装箱清单与物品是否一致,以及物品是否与定货合同一致,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
4.2.4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必须由购置人员、计量室人员、档案室人员及科室指定验收人员和保管人员参加,进口仪器的验收调试按合同规定执行。
4.2.5仪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或零配件、资料短缺,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由供应科负责有关事宜的交涉。
4.2.6安装调试准备工作:在安装调试仪器之前,安装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的有关章节,并对照仪器说明书对仪器安装、运转所要求的条件,检查实验室是否符合要求,针对仪器调试步骤,准备所用的试剂和用具。如果是进口仪器,要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4.2.7安装和调试: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调试,采用说明书提供的方法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检验仪器的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如确认仪器有质量问题,应与厂方联系。进口仪器要在索赔期内通过商检部门向国外厂商提出。成套、大件的仪器设备的安装建议邀请生产厂家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共同参与。
4.2.8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仪器及附件清点情况,调试验收的原始记录及结果;出现问题及解决的方法,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有关人员签字以示负责,验收记录归档保存。
4.2.9仪器设备的整个验收过程要做好记录,有关人员须签字以示负责,验收记录归档保存。
4.3仪器设备的验证
4.3.1仪器设备或仪器设备所附带的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
4.3.2国家对仪器及设备尚未制订检定方法时,由质量监督部会同公用工程部按本厂标准操作程序中规定的方法校验。
4.3.3未经检定或校验,或检定、校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4.4仪器设备的使用
4.4.1仪器设备应确定专人保管、保养,贵重仪器必须由专人或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按期检验或校验,由仪器保管人员监督、执行使用登记和使用交接验收制度。
4.4.2一般仪器设备,使用人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方准操作。初学者,应在熟练掌握该仪器操作程序的人员指导下,方准操作。
4.4.3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不能超功能使用。
4.4.4仪器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如有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室主任,待故障排除后,方准使用,原实验数据无效,严禁带故障工作。
4.4.5大型进口贵重精密仪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发给仪器操作上岗证后,方准上机使用。
4.5仪器设备的保管
4.5.1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条件必须符合该仪器设备的要求。
4.5.2仪器设备及其环境要保持整洁,不得存在有障碍设备操作、保养的因素。
4.5.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要求进行保养,定期检查。
4.5.4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6仪器设备的维修
4.6.1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必要时向负责人或领导报告并对故障作详细记录。
4.6.2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不得擅自拆修,在及时报告专管人员,经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检修。
4.6.3仪器设备维修应做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4.6.4待维修的仪器不得使用,应挂明显的标志。
4.7仪器设备的降级和报废:
4.7.1仪器使用期长,已达不到原有的使用性能,但尚能降级使用者,必须由有关计量部门出具检定证明,方可降级使用。
4.7.2仪器已无使用价值需报废时,应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送总工办。
4.7.3负责人办应对报废理由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领导,领导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审核评议后,方可批准报废。报废的仪器应退回库房统一处理,并在固定资产帐上销号。
JSAKY/ZD013:2013
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本检测检验中心的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高效利用及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以充分发挥设备的功能,为开放课题和检验服务。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良好运行,充分发挥设备在服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制订本规程。
1.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潮、防震、恒温等保护措施,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根据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操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应按要求穿着工作服、防护衣,换拖鞋、戴防护手套等,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测试。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设备的运行条件。
4.要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恰当地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发生“大机小用”、“精机粗用”现象。
5.根据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开机前要进行检查,做好开机准备工作。检查供电电压是否符合设备的要求。需气源、水源、润滑等运行条件的设备,要检查气源、水源、油路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露等问题。
6.开机运行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可超载(或空载)运行。应该预热的设备应先进行预热,以达到设备运行所需的条件。
7.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
9.大型贵重精密设备要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并将保管使用人员名单报实验室管理科存档。
10.实验时,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11.设备运行完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机、关水、断电等工作。运行中,若遇停水、停电等情况,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技术要求妥善处置。
12.应定期校验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定期对设备接地线路进行测试检查,以防发生电路故障。
JSAKY/ZD014:2013
分析仪器使用、维护、保养、保管制度
1.目的:建立分析仪器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的标准操作程序。
2.范围:各实验室。
3.责任:所有实验人员。
4.内容:
4.1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每台仪器应制定标准操作规程。
4.2使用仪器应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使用完毕后,应将仪器各开关依次关好、复原,附件(如吸收池等)应洗净放好,并按规定登记。
4.3各部门之间借用仪器,应通过保管人员,并严格遵守仪器所规定的操作程序。
4.4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不能超量程超功能使用。
4.5仪器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如有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部门主管,等故障排除后,方能使用,原实验数据无效,严禁带故障工作。
4.6每台仪器均应设仪器登记卡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每次维修时应记下时间、仪器故障和修理结果、修理人。
4.7精密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记录结果。新购仪器应随时填卡,以便掌握性能。
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维修,凡修理后经检定合格或复核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4.8所有仪器、设备均应贴有“合格”、“准用”、“停用”等绿、黄、红三色标签。
4.9发现仪器有故障或损坏时,应关闭电源,及时向保管人员和部门主管报告,并填维修单交维修组决定修理办法,凡是违章操作或失职造成仪器损坏或影响质量时,应视情节酌情处理。待维修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4.10仪器设备维修应做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4.11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及时调换受潮的硅胶干燥。
JSAKY/ZD015:2013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为保证本中心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发挥仪器设备效用,制订本规定。
2.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3.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4.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要制定操作规程,建立使用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随时记录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5.工作人员及其他使用人员进入放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6.工作人员要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测试,保障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7.要定期对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或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运转。
8.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开机使用。
9.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只许在原场所使用,以免在搬运过程中造成损坏。仪器设备的调拨或出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10.不准擅自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确因需要必须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的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论证后,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11.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按本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12.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JSAKY/ZD016:2013
化学试剂储存管理的基本要求
目的:对化学试剂的存储制定相关的规定,以保证实验室对化学试剂的管理更加有序。
操作步骤:
1 内容
1.1 化学试剂储存规定
1.1.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1.1.1.1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于专用的药品贮存柜内。贮存柜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光照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1.1.1.2 化学试剂贮存柜应设在安全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1.1.1.3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应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料制成,取用方便。
1.1.1.4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1.1.5 危险品应贮存于专柜中。
1.1.2实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
1.1.2.1 化学试剂贮存由专人负责。
1.1.2.2 保管员应由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按规定要求贮存化学试剂。
1.1.2.3 实验室操作区橱柜及操作台上,只允许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许超量存放。多余的试剂须在规定的贮存柜中贮存。
1.1.2.4 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腐蚀品、贵重品等)和贮存要求存放。
——分类:一般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贮存: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应避光保存。
爆炸品、剧毒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
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保存。
1.1.2.5 试剂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1.1.2.6 试剂发生颜色变化,浑浊等现象时,须立即停止使用。
1.1.2.7 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温湿度正常,保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1.1.2.8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设施及器材,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
1.1.3 试剂的贮存
1.1.3.1 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操作区内保存,保存条件略低于化学试剂贮存室,因而其管理尤为重要。除执行化学试剂贮存要求外,应特别注意外观的变化。
1.1.3.2 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如发现异常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
1.1.3.3 注意室内通风和避免阳光直射。
1.1.3.4 试剂应密闭保存,瓶口或盖毁坏应及时更换。
1.2 化学试剂的使用规定
1.2.1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1.2.2 使用前应辩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级别、生产厂家、牌号、批号,是否过使用期限。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过期试剂不得使用。
1.2.3使用前观察试剂形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异常情况。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1.2.4 按使用量取用,用剩余的试剂不得倒回原试剂瓶。
1.2.5 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污染瓶签。
1.2.6 取用试剂时应注意防止试剂污染:取用液体试剂应倒入小烧杯中再用吸管吸取。
1.2.6.1 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其它试剂。
1.2.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盖错瓶塞。
1.2.6.3 瓶口—勿敞开太久,以免灰尘及赃物落入。
1.2.7 需冷冻贮存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避免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按量取用。
1.2.8 低沸点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温度升高试剂变质。
1.2.9 贮存于冰箱中的试剂应定置码放整齐,用毕归还原处。
JSAKY/ZD017:2013
标准液管理规定
1.目的:建立标准液的配制、保存、使用诸环节的管理规定。
2.范围:各实验室。
3.责任:所有实验人员。
4.内容:本规定中标准液指检验杂质限度用的标准对照液,也称杂质标准液。
4.1 标准液的配制
4.1.1 所有品种均严格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及《滴定液配制及标定SOP》规定进行配制。
4.1.2 检查所领试剂标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4.1.3 严格按配制方法操作,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1.4 配制所用容器具必须洁净。
4.1.5 配制标准液的水应符合实验室用水规格二级水的要求,一般采用重蒸馏水。
4.1.6 配好的标准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试剂瓶中,贴好标签。
4.1.7 配制标准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然后稀释至所需浓度。
4.1.8 在整个溶解、转移和稀释过程中,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液溅落丢失。
4.1.9 标准液配制记录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4.2 标准液的标定
4.2.1 标定标准液的试剂应使用基准试剂。
4.2.2 标定标准液所用天平应专用,天平的称量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由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切在检定效期内。
4.2.3 称量基准物的容器及操作过程所用的容器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4.2.4 所有使用的精密玻璃计量器具,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应经过校正,有校正记录。
4.2.5 按要求进行标定和复标,标定的份数和附表的份数不少于3份,标定(复标)三份样之间的相对偏差≤0.1%,标定和复标之间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四位有效数字。
4.2.6 以上各项操作均应有记录(配制、标定、复标)。
4.2.7 标准液须贴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浓度和校正、配制者、配制日期、复标者、标定者、标定日期、复标日期、室温、使用期限等。
4.2.8 标准液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3个月,特殊配制另行规定。超过使用期期限不得使用,必须重新标定。
4.2.9用过的容器、器具洗涤、干燥、贮存。
4.3 标准液的贮存
4.3.1 标准液应专室存放,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
4.3.2 每日检查室内温湿度并记录,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调整。特别注意性质不稳定的标准液。
4.3.3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有序。
4.4 标准液的发放
4.4.1 专人负责标准液的发放工作。
4.4.2 每个检验员所需标准液均由标准液配制人员统一配制,不得自行配制、使用。
4.4.3 过使用期的标准液不得发放、使用。
4.4.4 发放应有记录,内容:品名、浓度、效期、数量、标定日期、领用日期、、领用人、发放人。
4.4.5 所有领用标准液的容器应具塞,并严格洗涤、晾干后才可盛装。湿容器不得盛放标准液。
4.4.6 领用后的容器均要贴好标签。
4.5 标准液的使用
4.5.1标准液使用前必须摇匀。
4.5.2使用新标准贮备液配制的标准液时,必要时与原标准液进行比对,如不完全一致,应向配制人员提出复检。
4.5.3如样品不符合规定或在限度边缘时,应重新配制标准液再进行复查。
4.5.4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液出现混浊、沉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JSAKY/ZD018:2013
滴定液管理规定
1.目的:建立滴定液配制、标定和复标、保存、领发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2.范围:各实验室。
3.责任:所有实验人员。
4.内容:
4.l滴定液的配制
4.1.1滴定液配制有直接法和间接法,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规定进行配制和标定。
4.1.2配制滴定液所用的水应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4.1.3配制时应将滴定液充分振摇,使固体溶质全部溶解摇匀。
4.1.4滴定液浓度的名义值与标定值应明显标出,其浓度校正因素(F)应在1.000-1.050之间,否则应加水或加溶质重新调整。
4.1.5直接法配制的滴定液,其所用试剂应为基准试剂,并经干燥至恒重;所用量瓶均应经过校验。
4.1.6配制0.02mo1/L或更稀的滴定液时,可用较高浓度的滴定液定量稀释而得。
4.1.7滴定液有专人负责保管。
4.2滴定液的标定和复标:
4.2.1滴定液由质监部专人进行标定和复标。标定和复标必须由两人分别操作。
4.2.2标定份数不得少于3份,必须由同一操作者,在同一实验室,用同一测定方法,对同一滴定液,在正常和正确的分析操作条件下同时进行测定。
4.2.3标定结果个人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
4.2.4滴定液经第一人标定后,必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标,复标份数不得少于3份,复标结果个人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
4.2.5标定所得的平均值和复标所得的平均值两者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5%。如果标定和复标结果满足误差限度要求,则以标定和复标结果两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否则,应重新标定或复标。
4.2.6滴定液浓度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mol/L”。例如硫酸滴定液(0.1mol/L)。
4.2.7滴定液浓度的校正因素(F)精确至四位有效数字。
4.3滴定液的保存
4.3.1滴定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进入,特殊滴定液应按其化学性质采用不同的保存方法,如硝酸银滴定液应用棕色瓶保存,以防止遇光分解;氢氧化钠滴定液应用聚氯乙烯瓶,以防止腐蚀瓶壁。
4.3.2盛放滴定液的容器上应及时贴上标签,注明滴定液名称、浓度、浓度校正因素(F)、标化日期、室温、标定人、复标人和失效期,待标的滴定液应贴上待标标志,并与已标化完成的滴定液分区存放。
4.3.3滴定液应避光保存。
4.3.4除另有规定外,滴定液的存放和使用期限为三个月,超过期限或当室温与标定的温度差10℃以上时,均应进行重新标定和复标后使用。
4.4滴定液的领发
4.4.1使用单位领用滴定液时,须提前将所需滴定液名称、浓度和数量通知标化人员,以便保证及时供应。
4.4.2滴定液领发时,领用人员应核对滴定液的名称、浓度是否与所需的完全一致,滴定液的存放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发放人员则应检查领用人员盛放滴定液的容器是否洗涤干净并已沥干(盛放原滴定液的容器凭标签可不必洗涤),如容器来不及沥干,可用少量滴定液洗涤三次,经双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4.4.3领用完毕,由标化人员签发滴定液标签,经双方复核无误后贴好,同时,领用人和发放人在滴定液领发记录上签名。
4.5滴定液的使用
4.5.1滴定液使用前必须摇匀,滴定管用少量滴定液洗涤三次,滴定完毕,应将滴定管中剩余的滴定液放尽并用水洗沥干,再用清洁液、蒸馏水或去离水洗净,沥干,备用。
4.5.2滴定管校正值和温度校正值引入计算。
4.5.3使用新的滴定液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是否与原滴定液一致,如发现异常时,应向标化人员提出复查。
4.5.4使用过程中发现滴定液出现浑浊、变色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JSAKY/ZD019:2013
现场工作制度
1. 开展现场监(检)测或专题调研工作必须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认真做好出发前各种调查资料、药品、仪器设备和器械的准备工作。
2. 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人员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互相尊重,搞好团结。密切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械共同工作。
3. 坚持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4. 开展现场调查,必须及时填写有关样品或标本采集表格。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5 工作结束后要作好资料分析,归档并写出书面报告。
6. 撤离现场前要向当地领导汇报。
JSAKY/ZD020:2013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依据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提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废弃物及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险的所有废弃物。
第三条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由实验室办公室统一管理鼾,各部门做好各自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贮、移交工作。
第四条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主要有:
1. 报废的实验用化学试剂、药品、化工原料;
2. 实验的废液(如:实验后废弃的产品或混合物等);
3. 盛装危险废弃物的直接包装容器(如:试剂瓶);
4. 报废的有害气体;
5. 实验室过程中将丢弃的所有物品;
6. 日常工作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等。
第五条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临时存贮和保管实验室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各实验室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顾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 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
(4)每人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3. 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必须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保证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放;
(4)各实验室的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4. 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
第六条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工作
1. 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原料、菌种等的部门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2. 各实验室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要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本室的废弃物存放柜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上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必运标签,有改运痕这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3. 对于有能力无害化处置本部门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部门,需将处置的方案及处理量报实验室办公室备案。
4. 对于本部门没有留存价值的药品、原料或者需要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及时报实验室办公室。(约半年处理一次)
第七条 处置工作程序
1. 各部门收集存贮的危险废弃物要分类统计,负责人检查签字后后勤服务中心。
2. 实验室办公室与各部门共同对所列物品进行废液鉴别分类:
(1)对可利用的药品、原料等由实验室办公室组织无偿调剂。
(2)对于必须处置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按类别确定不同的处置方案。
3. 根据所确定的方案按国家规定,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确定各类物质处置的时间。
4. 各部门按实验室办公室的通知,将各部门存贮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分批按时送交到指定地点,交由国家批准的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处置。
5. 各部门送交危险废弃物时,必须再一次检查,直接盛装容器和二次包装是否满足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在交接查验的过程中仍不合格则暂不予接收。
第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凡违反本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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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建立技术档案,由专人、专柜统一保管。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论文、学习培训、技术服务等与技术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二条 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是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
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整,单独立案,包括下列资料:仪器到货,验收时间、安装调试、性能鉴定的详细记录资料;仪器主要部件与附件;合格证;仪器维修手册;仪器使用操作手册或仪器说明书,建立仪器维护、保养、使用登记册等。
第四条 实验原始记录要求认真、完整填写。实验数据及结果须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实验室所有资料、原始数据,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确认需要使用相关资料时,应由检测检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必须办借阅登记手续,并要求按规定时间归还。
第六条 实验室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且完整地归档,并按照要求保存。
第七条 档案室要做好清洁、防潮、防火、防盗等相关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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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室管理制度
天平是进行准确称量的精密仪器,为了保证称量结果的准确度,保护分析天平不受损坏,必须正确地使用天平。
1.室内应清洁无尘。室温以18~26℃为宜,且应相对稳定。室内保持干燥,相对湿度一般不大于75%。使用时记录室内环境条件。
2.天平安放的位置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悬挂窗帘挡光,保证称量准确性。
3.在使用天平前,必须明确分析天平的结构和称量原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称量。
4.不得在天平室里存放或转移挥发性、腐蚀性的试剂(如浓酸、强碱、氨、及其他有机试剂等。)如欲称量这些物品,宜用玻璃密封容器进行称量。
5.天平必须小心使用。称盘与外壳须经常用软布和牙膏轻轻擦洗,切不可用强溶解剂擦洗。
6.称量结束,检查天平各部位是否复原,然后关闭天平门,罩上天平罩,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7.在每次称量实验完成后,在填写称量记录的同时,还要填写使用记录,签名、注明使用时间。
8.要定期维护、检查分析天平。必须每年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保分析天平的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