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第四十二批)

时间:2020-12-31 点击:0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2号)的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审,确定南京扬子石化碧辟乙酰有限责任公司等260家单位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第四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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